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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州錯片是我國郵資票品中為數(shù)極少,因錯被國家收回銷毀,未正式發(fā)行的郵資片。A組流出量7274套,B組流出量僅有1567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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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定1998年11月25日發(fā)行的“貴州風光”郵資片,由于重慶市和陜西省的部分郵局未遵守國家郵政局的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,提前20多天就對外銷售。這套明信片分為A、B兩組,A組為國內(nèi)郵資,面值40分,全套10枚,售價7元;B組為國際郵資,面值420分,全套10枚,售價45元。明信片的郵票圖案和背面圖案名稱相同,分別為:(10-1)黃果樹瀑布、(10-2)織金洞、(10-3)龍宮、(10-4)紅楓湖、(10-5)竹海公園、(10-6)小七孔、(10-7)梵凈山、(10-8)遵義會議會址、(10-9)甲秀樓、(10-10)青龍洞。公開銷售數(shù)日后,有集郵者發(fā)現(xiàn)“貴州風光”郵資片的志號FP7與7月30日發(fā)行的“武陵源風光”郵資片志號相同,便打電話向國家郵政局反映。國家郵政局接到電話后高度重視,因為把兩套風光片志號印重,就猶如把兩個人的身份證號碼弄重,以后會帶來許多問題。如果將錯就錯發(fā)行,事必會給國家郵政局帶來負面影響。在11月6日接到電話的當天下午,國家郵政局電傳全國各省、市區(qū)郵政局,通知停止銷售FP7“貴州風光”郵資片,并命令必須于11月18日前全部上交總局銷毀。隨后,重新印制了正確志號的FP8“貴州風光”郵資片,并在當年11月25日發(fā)行。
1999年7月,國家郵政局發(fā)出了《關(guān)于重慶市、陜西省郵政局提前銷售郵資票品問題的通報》。通報中指出:重慶市郵政局萬州、渝中、南岸3個區(qū)的集郵公司,以及陜西省郵政局渭南、商洛、榆林3個地區(qū)的集郵公司,無視原郵電部和國家郵政局關(guān)于禁止提前銷售、低面值銷售郵資票品的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,提前銷售定于1998年11月25日發(fā)行的“貴州風光”郵資明信片,致使“貴州錯片”A組流出7274套,B組流出1567套。為嚴肅紀律,國家郵政局沒收了重慶市郵政局、陜西省郵政局違規(guī)銷售“貴州錯片”的全部收入(重慶市郵政局74049元、陜西省郵政局47460元),并扣罰重慶市郵政局、陜西省郵政局1999年新增效益工資各5萬元。